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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銀行競業限制協議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

合同糾紛 閱讀(1.95W)

一、違反銀行競業限制協議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

違反銀行競業限制協議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

違反銀行競業限制協議的員工需要支付違約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範圍和期限】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二、競業限制協議怎麼寫?

競業限制協議

企業:_________  營業執照碼:_________

員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鑑於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員工義務

1)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企業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後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3、違約責任

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50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4、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蓋章):_________

員工(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業限制協議是有條件限制的,主要是針對銀行的高管人員以及一些高階技術人員等,銀行的高管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開展跟銀行同型別的業務,會嚴重影響到銀行的合法權益,競業限制協議對員工和銀行都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