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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違約違約金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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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的情況分很多種,但對於預期違約,不少朋友瞭解不多,甚至是不瞭解。但是無論是什麼樣的違約都是需要為自己的違約行為付出法律責任的。違約按照合同的事先的規定,需要支付違約金的。那麼對於預期違約來說,在法律上以及簽訂的合同上都有明確的規定。接下來,本站小編將詳細講解下關於預期違約違約金的內容。

預期違約違約金的內容

一、什麼是預期違約

預期違約起源於英美法,也是英美法所獨有的制度。預期違約制度自確立以來,對當今世界許多國家的合同立法及實踐都產生了重大的影響。預期違約又稱先期違約,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來之前,一方雖無正當理由但明確表示其在履行期到來後將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為表明在履行期到來後將不可能履行合同。作為違約行為的形態之一,預期違約當然要負違約責任。

二、預期違約違約金問題

如果雙方當事人事先約定了違約金,就按約定的違約金賠償。約定的違約金低於或者過分高於實際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變更。

三、預期違約要承擔什麼責任

1、繼續履行

又稱強制履行,是指違約方根據對方當事人的請求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的違約責任形式。對於預期違約,合同履行期到後,除非出現以下三種情形,否則違約方就應當繼續履行:A.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的;B.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過高的;C.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要求履行的。

2、賠償損失

又稱違約損害賠償、賠償損害金,是指違約方以支付金錢的方式彌補受害方因違約行為所減少的財產或者所喪失的利益的責任形式。賠償損失的數額有約定從約定,沒有約定的,賠償對方當事人因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

3、定金

如果雙方當事人一方交付了定金,則適用定金罰則,即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的數額由雙方當事人約定,但是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一方違約時,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上述的任一項責任形式,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實際上,選擇的責任形式和相關救濟成本也是有所不同的。

以上內容不僅講述預期違約違約金的內容,還介紹了一些和預期違約有關的其它知識。違約不僅是簡單的支付違約金那麼簡單,有時還是會涉及高額的賠償和失去信譽。合同不同,對違約的約定也是不同,但是無論哪種合同,都是會付出代價,因此按時履行合同,才是根本利益的保證。如果對以上內容有疑問,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廊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