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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違約和根本違約有什麼區別

合同違約 閱讀(2.04W)

預期違約:又稱先期違約,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來之前,一方雖無正當理由但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示其在合同履行期到來後將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行為。

預期違約和根本違約有什麼區別

根本違約:根本違約也就是實際違約,是指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十分嚴重,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包括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仍不履行;一般違約但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兩種情形。

一般地說,預期違約都屬於根本違約,而根本違約不一定是預期違約。在合同履行期到來後或合同履行過程中也可能發生根本違約。

預期違約發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後履行期到來之前。實際違約發生在合同履行期屆至以後。

預期違約侵害的是相對人的期待利益、信賴利益。實際違約侵害的是現實的債權。預期違約是對整個合同的譭棄,是對諾言的完全違反。實際違約則包括不履行、延遲旅行、不適當履行和其他不完全履行等多種樣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