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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違約和實際違約是什麼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8.36K)

合同法上的違約行為有兩種,即預期違約與實際違約。預期違約也稱先期違約,指在履行期限到來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以其行為表示其在履行期到來後將不履行合同。實際違約是指在履行期限到來以後,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預期違約和實際違約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