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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抗辯權的行使有什麼條件

合同糾紛 閱讀(9.77K)
先履行抗辯權的行使有什麼條件
先履行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債的本旨,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行使先履行抗辯權要符合下列條件:
1、當事人基於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
2、當事人履行有先後的順序。
3、須有先履行合同債務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債務或者履行合同債務不符合約定。此為當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辯權的前提條件。先履行抗辯權的行使其實質上是對應當先履行合同義務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抗辯,是在不終止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後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而採取的有利措施,既可以防止自己在履行後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又可降低成本。
4、須為先履行一方當事人應當先履行的債務是可以履行的。若先履行一方的債務已經不可能被履行,則後履行一方當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辯權已失去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