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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出租人同意對房屋進行了裝修 | 現在不繼續承租瞭如何處理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32W)

首先,要看不繼續承租的前提是什麼,是合同無效,租期屆滿還是合同解除。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處理方法。
對於合同無效的情形,若屬於裝飾物,出租人同意利用,則可以折價歸出租人所有;
若不同意,未形成附合的由承租人拆除,形成附合的按照各自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租賃期間屆滿或者是合同解除,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的房屋毀損,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經出租人同意對房屋進行了裝修,現在不繼續承租瞭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