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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約定承租人裝修可以獲得補償的,合同到期後不續簽的沒有補償。而且如果裝修未經出租人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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