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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租房協議中出租人有哪些義務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08W)

出租人有下列義務:
1.將租賃物移交承租人使用、收益的義務。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2.維修義務。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
3.出租方對出租房屋的安全擔保義務。
4.出租房屋權利瑕疵擔保義務。出租房屋權利瑕疵擔保義務是指承租人在訂立合同時不知道出租房屋存在權利瑕疵的,出租人應當保證出租房屋交付後不因第三人主張對出租房屋享有權利而導致承租人不能對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義務。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條: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限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個人租房協議中出租人有哪些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