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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判決解散後怎麼辦社保轉移

公司經營糾紛 閱讀(8.1K)

一、公司判決解散後怎麼辦社保轉移?

公司判決解散後怎麼辦社保轉移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稽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二、公司判決解散後員工領取失業金的條件是什麼?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三、股東請求解散公司的條件是什麼?

1、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

2、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

3、股東通過其他途徑無法解決;

4、向人民法院申請解散的股東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被宣告解散辦理登出登記的流程是什麼?

1、成立清算組。

2、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接管公司財產、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登出公司法人資格並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清算費用、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繳納的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終結清算工作。

5、在清算進行完以後,才能進行登出。

辦理社保轉移的前提條件是,本人已經在新參保地參加了社會保險,否則的話在公司被判決解散以後,一般會跟員工終止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未找到新工作之前,社保是處於封存狀態的,在此期間,只能以個人的身份繳納養老和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