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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解散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公司解散 閱讀(2.65W)

公司經營不善,法人和股東都認為沒必要維持下去的時候,就需要申請公司解散。那麼解散公司的條件有哪些呢?下面對相關的內容做一個簡單的介紹。

判決解散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一、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

如果公司的經營已經發生了問題,就是難以再正常開展業務;如果公司繼續存續,會使公司的各個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

公司內部的各位股東或董事局之間產生了不可調和的矛盾,雙方都不願意讓步或妥協;導致公司無法正常運營,股東之間對彼此的意見都無法接收因此促成不了合作協議,導致公司無法正常運營甚至處於停滯的狀態。

二、提起訴訟的股東已經使用了所有能用的經濟手段,但是通過其他途徑還是不能解決公司僵局或欺壓行為。

原告已經使用了股東的相關權利去挽回公司的經營,但是任然無法恢復公司運營狀態,解決不了公司的問題。那麼在這種情況下,股東就可以選擇訴訟的手段來提出解散公司。股東向法院提出訴訟的請求時要提交自己無法挽救公司問題有關證明材料。

三、並不是每一個股東都能提起解散公司的請求,提出解散公司的股東必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百分之十以上的表決權才可以。

這裡要注意的是,提出訴訟的原告可以是一個股東,也可以是數個股東,人數沒有明確的限制。但是所有股東合計持股應該持有公司股份的百分之十,這個要求是要以起訴之日為準。

以上就是關於解散公司的條件的一個簡單的介紹。

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該公司已經連續兩年或兩年以上無法召開正常的股東大會;代表公司的經營管理已經有嚴重困難的現象;股東在協議表決時人數過少,達不到公司規定的比例;公司董事長之間發生長期的衝突,這幾種常見的情形也是可以作為理由起訴解散公司的,法院應予受理。

股東提出解散公司的訴訟請求時,被告應為公司,不應該是法人或者針對某個人做被告。還有,股東提出訴訟請求時要明確提出訴訟目的就是要解散公司,這點要通知到其他所有的公司股東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