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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後社保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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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後社保仍然不會消失,可以攜帶材料去社保機構辦理續接手續。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後社保怎麼辦理?

解除勞動合同後社保的處理方式是:

1、解除勞動關係人員應憑《養老保險關係接續卡》和《失業證》(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及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接續手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報繳納手續。

2、解除勞動關係人員失業期間中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中斷期間不計繳費年限,原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封存,繼續計息。重新就業後應繼續繳費,前後繳費年限及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分別合併計算。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八條規定,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稽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涉及到與公司結束合同的話,雙方之間所有的全部義務則進行結束之後,離職時,需要到公司的相關部門去辦理好社保的接續手續。社保在進行失業期間,可以自行進行繳費,也可以不進行繳費,如果不進行繳費的話,將不會計入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