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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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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有哪些?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有哪些?

1.股東的數量不同。

世界多數國家的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規定3O人的)。因為股東人數少,不一定非設立股東會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則沒有數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達幾十萬人,甚至上百萬人。與有限責任公司不同,必須設立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2.股本的劃分方式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劃為等額股份,其資本按股東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劃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須是等額的,其股本的劃分,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

3.發起人籌集資金的方式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其股票不可以公開發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過發起或募集設立向社會籌集資金,其股票可以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

4.股權轉讓的條件限制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依法自由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東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員轉讓股本時,必須有過半數股東同意方可實行;在轉讓股本的同等條件下,公司其他股東享有優先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所擁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轉讓,但不能退股。

5.財務狀況公開程度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的財務狀況,只需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交各股東即可,無須公告和備查,財務狀況相對保密;股份有限公司,由於其設立程度複雜,並且要定期公佈財務狀況,相比較難於操作和難於保密。

二、有限責任公司設立需要的財料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條: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已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檔案;

(六)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七)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檔案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九)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十)公司住所證明;

(十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

時間:5-15個工作日

核名通過後,確認地址資訊、高管資訊、經營範圍,線上提交預申請。線上預審通過之後,按照預約時間去工商局遞交申請材料。

結果:收到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綜合上面所說的,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是屬於兩種不同型別的公司,而且會根據公司的實際要求來進行註冊,對於這兩種公司不僅在股東人數上不一樣,而且在股本劃分方式不同等,所以,公司的型別不同那麼所存在的相關規定就會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