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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的範圍

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是指承包人對於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優先於一般的債權。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所擔保債權的範圍是:
(一)實際支出的費用;
(二)利潤和預期可得利潤;
(三)停工窩工損失;
(四)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五)發包人應當支付的履約保證金、違約金、賠償金。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