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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租賃是什麼意思 | 哪些房屋不能轉租

房屋租賃 閱讀(8.29K)

轉租賃是什麼意思 哪些房屋不能轉租

一、轉租賃是什麼意思

轉租賃是指轉租人根據最終承租人對租賃物的選擇,從原始出租人租入租賃物後,再轉租給最終承租人的一種租賃交易。早在2000年中國人民銀行在《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就將轉租賃定義為“是指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多次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又是下一合同中的出租人,稱為轉租人。轉租人從其他出租人處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的租賃形式。租賃物品的所有權歸第一齣租人。

二、哪些房屋不能轉租?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哪些房屋不能轉租均有嚴格規定。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預租的商品房”三種房屋不得轉租。

2,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約定轉租房屋。房屋租賃合同未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徵得出租人同意後才可以轉租房屋;未徵得出租人同意轉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徵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簽訂轉租合同前應當書面告知出租人,否則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賃合同。

3,房屋轉租期間,原先的租賃合同發生變更,影響轉租合同履行的,轉租合同應當隨之變更;租賃合同解除的,轉租合同應當隨之解除。

4,房屋轉租合同約定租期的最後時限,不得超過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最後租期。

5,房屋轉租期間,除房東和轉租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原房客應當繼續履行租賃合同,如按時交付租金。

三、房屋轉租要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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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因原承租人要返回原地的情形:對於原承租客要返回原地工作而不能租賃原住房,而採取的轉租方式,其實際上是想減少原承租人因終止合同而要承擔的違約補償。一般情況下,除在原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承租人轉租外,在租賃期限內要轉租的:

1,要徵得原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2,要注意轉租的期限不能超過原租賃期限。

3,轉租後如轉租的租金大於原來租金,則雙方可約定如何分配。

4,承租人轉租房屋,應按規定與轉承租方簽訂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

5,轉租合同的條款內容不得超出原租賃合同條款的範圍。

關於房屋的轉租,分為了兩種情況,包括承諾轉租和責任轉租,主要的區別就是合法轉租和非法轉租。法律中要求,承租人若是需要轉租房屋的,需要經過房東的同意,否則的話就屬於非法轉租。因此產生的責任,就需要承租人自己來承擔。而房東發現承租人轉租房屋的,可以提前解除租賃合同,並要求次承租人儘快騰房給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