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租賃>

剛租的房子能轉租嗎 | 房屋轉租有哪些風險

房屋租賃 閱讀(1.29W)

剛租的房子能轉租嗎 房屋轉租有哪些風險

計劃趕不上變化,這句話用在房屋租賃上面可以說是最恰當不過的了。很多人可能剛剛租賃了房屋,但因為工作、家庭的原因卻不能繼續租賃,這種情況下也無法退房,就想到將房屋轉租給他人。那一般剛租的房子能轉租嗎?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剛租的房子能轉租嗎

房屋轉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在得到房東的同意下,將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租賃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因此,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的,轉租合同屬於效力待定的合同,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內未提出異議的,轉租合同有效,反之則應認定為無效合同。

二、房屋轉租有哪些風險呢

風險一:租金無法收取

收不到租金的情形最為普遍,所以這也是房東最為關心的一個問題。租客以各種理由拖欠租金的,可以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包括拖欠租金的違約條款。在租賃合同中就約定,如果出現拖欠房租達2個月以上的情形,房東可以終止租賃合同,並要求租客賠償損失。

風險二:房屋不當使用

房屋遭到濫用,比如改變了居住用途,或者私自進行改裝等,這都會讓給房東帶來意想不到的風險。對於本地的房東來說,一定要勤快一點,只要有機會,必須到出租房屋去巡視一番,以防止房屋被不當使用。

風險三:連帶法律責任

租客如果做出違法亂紀的事情,房東也會受到牽連。根據公安部門對流動人口管理的要求,要在全國建立出租房屋備案制度,出租人也會因此要承擔相應的治安責任,並實行責任倒查和責任追究,因此必須加強對出租房屋的管理。

風險四:租客“惡意添附”

在徵得房東同意的前提下,租客代為裝修,但這其中往往會出現“惡意添附”的情形。

風險五:電話成為“吸血鬼”

為了租客方便,有些房東會代為安裝固定電話,這也要當心,以免自己承擔鉅額話費。

風險六:滅失風險不得不防

滅失風險是一種極端情況,但如果是因為自身原因造成,則應該由自己來承擔。應該重視租客所反映的情況,比如電路、煤氣管路老化問題,這容易引起火災,導致滅失風險出現。

但此時轉租房屋分為了兩種情況,即承諾轉租和責任轉租,其中經過原房東同意而進行轉租的,那當事人所要承擔的責任就會很小。但現實中,很多人都是在沒有知會房東的情況下將房屋轉租給他人,此時所產生的風險也是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