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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期滿出租人解除權享有嗎?

房屋租賃 閱讀(4.59K)

租賃期滿出租人解除權享有嗎?

一、租賃期滿出租人解除權享有嗎?

普通的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享有解除權。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二、承租人享有哪些義務?

1、承租人應按約定數額、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不履行這一義務的,出租人具有追索權;

2、承租人應妥善保管和保護租賃物,並按合同約定正確地使用。合同沒有約定的,應按租賃物的性質和用途使用。中國經濟法規定,由於使用保管或維修保養不當,造成租用財產損壞、滅失的,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賠償;

3、承租人擅自拆改租賃物造成損失的,負賠償責任;

4、承租人擅自將租賃財產轉租或進行非法活動,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負責;

5、在租賃關係終止時,承租人有及時返還租賃物的義務。逾期不還租賃財產,除補交租金外,還應償付違約金。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對租賃物有添附或進行改裝的,在返還租賃物時,如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應將租賃物恢復原狀;如經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補償承租人因添附或改裝所支出的費用。

綜上所述,雙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時候,會約定一個租賃期限,到期後不續簽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除了這種情況,出租人行使解除權還有一些條件,比如承租人拖欠房租、未經同意轉租的等。等房屋租賃期限到期後,解除合同應該將押金退回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