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買賣>

收房之前發現房子漏水怎麼辦

房屋買賣 閱讀(9.1K)

收房之前發現房子漏水可以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質量保修責任,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承擔責任
法律規定,賣方應當進行維修並承擔一定合同責任,如果經維修後仍然存在漏水的,買房可以主張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專案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收房之前發現房子漏水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