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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過戶後發現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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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過戶後發現漏水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還沒交房發現房子漏水怎麼辦


還沒交房房子已經出現漏水現象,業主應採取主動積極的態度,與開發商協商。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業主可以向消費者協會、建委等部門投訴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保修期內,有的業主在房屋出現了質量問題時,不分青紅皁白,拒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物業管理費,這種方式顯然欠妥。物業管理公司基於與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向業主收取物管費用,有義務對小區進行綜合管理,但如據此而要求物業管理公司承擔應由開發商承擔的保修義務,是不公平的,也是違反合同的。

為避免出現質量問題,建議消費者在買房時選擇資信良好的開發商,並且對開發商已建樓盤質量以及承建商資質做一番全面瞭解,將風險控制在前期。入住之前也應該向發展商要求出具《建築工程質量認定書》,確定該樓已驗收合格,並且與購房合同一致,再簽署入住單。

1、在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時,居民首先應當通過房屋質量檢測機構對房屋問題進行檢測,明確房屋質量出現問題的原因,並通過拍照或者房屋檢測機構現場記錄的方式固定房屋受損的證據。

2、在取得房屋質量鑑定報告後,應當注意看房屋是否還在保修期內。處在保修期內的,居民可以向出賣人要求修復房屋並賠償損失,嚴重影響居住的,居民還可以要求解除購房合同。房屋已過保修期的,居民可以通過物業管理方建立的房屋公共維修基金來解決維修問題(專有物業除外),但是房屋質量問題經檢測機構鑑定後,認定系主體結構不合格的,買房人仍然有權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3、對於已經超過了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應由產權所有人對房屋承擔修復和維護的責任。

此外,如果是房屋受損不是出於質量問題,而是由於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故如火災、颶風等原因造成的,那麼已經投保財產險的居民,可以向保險公司要求賠付相關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