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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訂金和定金的區別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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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訂金和定金的區別都有哪些

購房者在買房時,有時會被要求簽訂定金合同,交付一定的定金。可有時卻只需交付一定數額的訂金就可以了,對此,很多購房者都倍感疑惑。那從法律的角度看,買房中定金和訂金究竟有什麼不同呢?也就是說,買房訂金和定金的區別有哪些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具體的說明。

一、買房中定金和訂金有什麼不同

定金是一種合同履行的擔保,如果購房者交了定金之後改變主意決定不買,發展商有權以購房者違約為由不退定金,如果發展商將房屋賣給他人,應當向購房者雙倍返還定金。另外,如果購房者在認購書規定的時限內去與發展商簽訂合同,但因購房合同或補充協議的具體條款雙方存在爭議,不能達成一致意見,致使購房者不能認購房屋的,發展商應當退還定金。

而訂金是在購房者與發展商就房屋買賣的意向初步達成協議後,準備進一步協商前簽訂的臨時認購協議,通常的做法是在約定所選房號、面積、房屋單價及總價款後,約定一個期限,買方需在此期限內與賣方簽署正式合同。買方支付訂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內的優先購買權,在約定的時間內,賣方不得將該房屋售予他人。合同中如果寫的是“訂金”,賣方違約,買方無權要求其雙倍返還,只能得到原額。如買方決定不購買,賣方應將認購金退還;但如果買方超過規定期限以後才決定不購買,認購金就作為對賣方保留房號期間損失的賠償,不退給買方,因此訂金有時也被稱為認購金、誠意金。

二、買房訂金和定金的區別有哪些

由於中介公司在收取定金時的法律地位並不明確,這極容易引發二手房交易上下家之間的定金糾紛。為此,建議購房者在下定金時注意以下事項:

1、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與上家之間就該房屋掛牌出售的委託協議,在該協議中應當包括房屋基本狀況、房價、委託期限及委託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內容。

2、與中介公司簽訂書面的中介協議,該協議至少應包括房屋基本狀況、房價、保留期限及定金的處理方法等約定,並一定要加蓋中介公司的印章。

3、與中介公司簽好中介協議後實際交付定金前,購房者還應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託中介收取定金的委託書。

4、收到委託書後,在交付定金時應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據,該收據要包括經辦人員和中介公司的印章。

在實踐中,買賣雙方需合理約定購房定金,否則一旦發生糾紛,很可能給自己造成很多的損失。但身為購房者,也不要盲目交付定金,一定要看清楚是簽訂什麼合同時交付的定金,定金的性質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拿不準時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切實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