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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中介陷阱都有哪些

二手房糾紛 閱讀(9.37K)

二手房買賣中介陷阱都有哪些

由於一手房的價格畸高,而二手房的價格相對低了很多,因此,很多人都會選擇購買二手房。二手房買賣大多數都是通過中介機構進行的,但是一些黑心的中介會設定各種各樣的購房陷阱。具體來說,二手房買賣中介陷阱都有哪些?本文馬上為你詳細解答這個問題。

一、二手房買賣中介陷阱都有哪些

(1)中介機構與業主串通一氣

為了吸引買家或承租者,有些中介機構與業主串通一氣,騙買主或承租者上鉤,等買主或承租者看了房交了佣金甚至定金後,就編造種種理由致使交易不成。

(2)定金欺詐

買方委託中介購買房屋,簽訂中介合同或承諾書,同時向中介交納定金或押金。當買方和賣方洽談簽約事宜時,方知賣方的房屋有產權“問題”,根本不能過戶。當向中介公司要求退還定金或押金時,中介公司以“單方面違反承諾書上的規定”為由拒不退還。

(3)既收佣金又吃差價

購房人與中介簽訂委託代理購房合同,中介以低於與委託人談妥的價位購買房屋,從中收取其中不為雙方知曉的差價。當然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租賃房屋中。

(4)阻止購房人仔細檢視房屋質量

中介為了促成交易,賺取佣金,往往引領買方走馬觀花地檢視房屋,買方不知就裡,倉促成交,等到問題發現之時,中介也會以種種理由推脫責任。

(5)房屋面積陷阱

在房屋交易談判中,中介利用模糊的方法,給買方造成交易的面積是按照使用面積計算,等到簽訂真實的交易合同時,卻使用建築面積的術語,須知建築面積大於使用面積,等到買方認識到問題的存在時,已處於被動狀態或已經造成損失。

(6)隱瞞出售背景和規劃前景所謂出售背景

比如該房屋是否將來要拆遷。所謂規劃前景,比如,該房屋周圍是否要建垃圾場,是否修建橋路等。這些因素將影響房屋的使用價值或商業價值,中介方為了促成交易,進行隱瞞將會損害買方的利益,建議買方在購買之前,要仔細考察上述問題。

(7)“產權過戶”陷阱

買方因為過戶問題“錢房兩空”。一些中介為了促成交易,對能否順利過戶避而不談,只是讓買方在過戶之前就付清房款。等買方付完房款,產權卻無法過戶,中介事後又推卸責任,買方有可能陷人“錢房兩空”的境地。

(8)“全包價”陷阱

二手房中介公司全包價不透明。對於房屋價款除了包含房屋本身的價款以外,是否還包含契稅、印花稅和中介的代理費。合同中作不明確約定,中介公司也不告知交易中的明細費用,屆時,中介公司會讓買房人支付這些交易費用並從中嫌取額外收人。

二、二手房買賣怎樣防中介陷阱

招數一:購房者如果通過中介公司購買“二手房”,一定要查驗房屋中介公司是否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即《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房產部門頒發的房屋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證書;要注意《營業執照》上的註冊地址與中介公司實際辦公地點是否一致,同時還要審查中介公司是否有委託授權書,確認中介公司是房屋賣主的合法代理人。

招數二:消費者在決定購房前,一定要驗明所購房屋的產權現狀。產權不明確、有糾紛的一定不能買,防止房主一房兩賣;要注意房屋產權證上的業主姓名與售房者是否相符,有無抵押或共有人等;要搞清楚所購房子是商品房、集資房還是經濟適用住房,按照規定,集資房需要單位蓋章後才能真正上市交易,而經濟適用住房要住滿五年才能上市交易。

招數三:一定要簽訂“二手房”買賣正規合同文字,合同中必須寫清楚房屋面積、房屋交付使用日期等相關約定,由房屋出賣方提供房產證或有關房屋的相關圖紙,所交納的房款和中介費等必須讓對方開出有效發票和蓋有收款人印章的收據,一旦發生糾紛有據可依。

招數四:對於過完戶後,拒不搬離的原房主,可以藉助公安機關的作用限期搬離。實在不行只能到法院起訴告其侵權了。

防範辦法:在合同中或補充協議中應明確不及時搬離的法律後果,如規定每逾期一天按房款總額的百分之幾賠償購房者損失等,使售房者不能拖延戶口遷移日期和搬離日期,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實踐中,如果您決定通過中介選購二手房時,要注意選擇信譽度高的中介機構。同時在簽訂中介居間合同和二手房買賣合同時,要謹慎審閱合同的內容,對於二手房還要注意仔細看房,避免錄入二手房買賣中介陷阱裡面去,這樣是有可能給自身利益造成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