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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屋能否買賣 | 可以買賣抵押的房屋嗎

房屋買賣律師解答 閱讀(2.15W)

抵押房屋能否買賣 可以買賣抵押的房屋嗎

開發商為了獲取流動資金,把部分物業抵押給銀行,這是普通的商業行為。對於購房者來說,購買了抵押房,而又不知內情的話,會給他們帶來極大的擔憂與一定的法律風險。那麼到底抵押房能否買賣,如何判斷房屋有沒有設抵押呢?下面本文就為您具體分析這兩個問題,希望能幫助到您

一、抵押房屋能否買賣

(一)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地產可以轉讓或者出租”,“抵押房地產轉讓或者出租所得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二)發展商出售抵押房有一定的條件

政府有關部門沒有明文規定發展商不得售賣抵押房,發展商出售抵押房的條件是:

1、銀行出具證明書;

2、發展商不隱瞞抵押房事實。;

總的來說,如果買家看中的那套房子剛好是抵押房,衡量購買與否的標準是,首先要從多方面瞭解發展商的資質和誠信度,一般品牌好的大型發展商,只要在《認購書》上將解押和付款時間寫得更具體一些,而且發展商沒有刻意隱瞞事實,一般都可以進行買賣。

二、如何判斷房屋有沒有設抵押?

(一)檢查開發商的證件應當注意三個問題

購房人有權要求開發商出示所購房產的有關證件,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看在證件的備註欄中有無作他項權利記載。如果備註欄中沒有註明他項權利(抵押)的情況,則該房屋沒有抵押給銀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1、應當堅持看原件。很多開發商往往以各種理由不讓購房人看原件,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土地被抵押了;

2、注意審查證件的真偽;

3、看清抵押的記載情況。

(二)房地產登記部門要求瞭解自己希望購買的房產的抵押情況

根據我國《擔保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登記部門登記的資料,應當允許查閱、抄錄或者影印”。買房人可以根據此條法律到房地產登記部門要求瞭解自己希望購買的房產的抵押情況。

查詢時必須帶業主本人的身份證原件,預售合同號查詢,如受業主委託的則須經公證處辦理公證委託,如業主為公司的須帶該公司委託書和工作證方能查詢。

以上就是對“抵押房能否買賣,如何判斷房屋有沒有設抵押”的解答,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總的來說,購房者應在購買前對房屋法律狀態進行詳盡的瞭解,以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到已設抵押的房屋,承擔不必要的風險,如果消費者自己難以判斷房屋有沒有設抵押一定要諮詢專業律師的意見,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