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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能否對抗抵押權

抵押擔保 閱讀(5.56K)
房屋買賣能否對抗抵押權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抵押房屋能否買賣



  (一)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地產可以轉讓或者出租”,“抵押房地產轉讓或者出租所得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二)發展商出售抵押房有一定的條件

政府有關部門沒有明文規定發展商不得售賣抵押房,發展商出售抵押房的條件是:

1、銀行出具證明書;

2、發展商不隱瞞抵押房事實。;

總的來說,如果買家看中的那套房子剛好是抵押房,衡量購買與否的標準是,首先要從多方面瞭解發展商的資質和誠信度,一般品牌好的大型發展商,只要在《認購書》上將解押和付款時間寫得更具體一些,而且發展商沒有刻意隱瞞事實,一般都可以進行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