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解答>房屋買賣律師解答>

買賣被抵押的房屋 | 合同有效嗎

房屋買賣律師解答 閱讀(2.45W)

房地產買賣合同不可以作抵押,所有權沒有轉移,法律有以下規定: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禁止抵押的財產範圍】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買賣被抵押的房屋,合同有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