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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延期交房找哪個部門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15W)

開發商延期交房找哪個部門

一、開發商延期交房找哪個部門

開發商延期交房應該找房產局投訴或者消協等部門解決。延期交房是違約行為,但承擔違約責任應當依據合同的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可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來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型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二、開發商延期交房的責任該怎麼追究

1、繼續履行交房的義務。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2、業主有權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如果商品房自始至終未具備交付條件或長期無法履行交房義務,影響了購房人居住目的的目的,那麼購房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3、開發商應當承擔遲延交房的損害賠償責任。

如雙方約定了延期交房的違約金,則適用違約金條款。如就違約責任無規定,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的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綜上所述,大家在購得房產簽訂了買賣協議後,如果開發商交房的日期超過了買賣合同上的日期後確實構成了法律上的延期行為,那麼開發商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如果雙方因此存在爭議的可以到當地房產局投訴或者消費者協會等部門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