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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使用證沒房產證嗎

房產證 閱讀(3.18W)

一、集體土地使用證沒房產證嗎

集體土地使用證沒房產證嗎

集體土地不可以辦理房產證。農村的住宅房雖然使用的農村集體土地,但在只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批准的宅基地上建築的房屋是非法佔地,不能領到房屋產權證,在自留地、承包地裡自建的房則更不能領取到房屋產權證了。

二、法律規定

關於農村房屋產權證的相關法規規定

第四章 集體土地範圍內房屋登記

第八十二條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體所有建設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房屋登記。

法律、法規對集體土地範圍內房屋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十三條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第八十四條 辦理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房屋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後,應當將申請登記事項在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進行公告。經公告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記。

第八十五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檔案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房屋坐落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併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條 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綜上所述,農村的集體土地使用證就代表了擁有該土地的使用權了,在這種情況上是不能辦房產證的,這個證書不僅僅是由村委會就可以代辦的,而且在建房的時候要去國土部門辦理建設用地的批准書,還要攜帶相應的基地土地使用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