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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 | 集體土地使用證用換嗎?

房產證 閱讀(2.43W)

擁有國家土地使用權的主體不僅只有個人還有集體,我國農村的土地一般都是集體使用土地,土地使用權由集體所有。人們擁有的也是集體土地使用證。但是人們在使用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時候還是會對一些問題產生疑惑。在此,小編就為大家收集了房產證和集體土地使用證用換嗎的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產證,集體土地使用證用換嗎?

一、房產證和集體土地使用證用換嗎?

集體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土地。這裡的集體,是專指鄉(鎮)、村,村民小組等類同性質的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對土地的所有權,其他任何集體對土地沒有所有權,農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區),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或已依法徵收的外,均屬於集體所有,農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屬於集體所有。

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二、如何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

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請登記的書面報告

2、土地登記申請書(國土局提供,當面填寫)

3、權利人身份證影印件,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提供書面委託書和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

4、農村村民建房用地許可證原件、建房證辦證檔案和戶口資料

5、當地公安部門提供的戶籍證明。

6、宗地圖、地籍調查表(國土局測繪隊)。

通過國家的規定我們可以發現,集體土地使用證,房產證之間還是有一定的聯絡的,他們的都是對權利擁有的一種憑證。當我們在面對房產證和集體土地使用證用換嗎這樣的問題時候,我們就能清楚的知道答案。我們只需要通過合法的手續,到有關機關做好登記就能夠進行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