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住房保障>公租房>

定金與訂金之間有哪些區別

公租房 閱讀(1.65W)

在日常的買賣交易中,定金與訂金常常被人們所混淆,其實,它們是有區別的。也只有瞭解了兩者之間的區別,我們才能在交易中正確的區分並適用定金與訂金。那麼在實踐中,具體定金與訂金之間有哪些區別呢,也就是說,應該怎樣區分定金與訂金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具體的介紹。

定金與訂金之間有哪些區別

一、定金與訂金之間有哪些區別

定金是由合同當事人約定的,但只有當事人關於定金的約定,而無定金的實際交付,定金擔保並不能成立。只有合同當事人將定金實際交付給對方,定金才能成立。

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一)交付定金的協議是從合同,依約定應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而交付訂金的協議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即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

(二)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三)定金的數額在法律規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擔保法》就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擔保性質。

二、怎樣區分定金與訂金

(一)定金的法律效力表現在兩方面:

1、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此乃為主合同得以履行情況下所表現的效力。

2、在發生違約的情況下,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定金罰則適用的條件:

1、以違反有效合同為前提。亦可說,它以違約責任的存在為前提,是承擔違約責任的一種形式,無違約責任,則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2、一般只能針對不履行這種違約形態,對部分履行的,定金罰則可針對不履行部分適用。

希望這些知識對解決您遇到的法律問題能有一定的幫助。在交易中,如果您想適用定金罰則,那您最好在籤協議時就註明定金字樣,否則當發生糾紛時,交易雙方很容易就該問題爭論不休。如果您對有關定金和訂金方面還有什麼不清楚的地方,那麼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為您細細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