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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訴後再起訴的內容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閱讀(3.35W)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撤訴後再起訴的內容

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