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資訊公開刑事案件資訊嗎
可供查詢的案件資訊內容:
1、刑事案件:當事人、立案、強制措施、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判決、抗訴等依法可公開的資訊。
2、刑事申訴案件:當事人、案由、受案、立案、審結等依法可公開的資訊。
二、刑事案件資訊查詢
1、有權查詢案件資訊
刑事案件、刑事申訴案件的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第二至六款規定)
2、可供查詢的案件資訊內容
(1)刑事案件:當事人、立案、強制措施、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判決、抗訴等依法可公開的資訊。
(2)刑事申訴案件:當事人、案由、受案、立案、審結等依法可公開的資訊。
三、《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的規定
1、第九條行政機關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資訊應當主動公開: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3)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定、職能、辦事程式等情況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2、第十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的具體內容,並重點公開下列政府資訊:
(1)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2)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3)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資訊;
(4)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5)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專案、依據、標準;
(6)政府集中採購專案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7)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8)重大建設專案的批准和實施情況;
(9)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10)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資訊及應對情況;
(11)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3、第十一條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重點公開的政府資訊還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
(2)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
(3)徵收或者徵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4)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
4、第十二條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在其職責範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的具體內容,並重點公開下列政府資訊: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農村工作政策的情況;
(2)財政收支、各類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3)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宅基地使用的稽核情況;
(4)徵收或者徵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5)鄉(鎮)的債權債務、籌資籌勞情況;
(6)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發放情況;
(7)鄉鎮集體企業及其他鄉鎮經濟實體承包、租賃、拍賣等情況;
(8)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情況。
刑事案件的資訊公開不在政府資訊公開的內容之中,政府資訊公開主要公開的是行政資訊而不是民事或刑事案件,故而政府資訊公開刑事案件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想要查詢刑事案件的資訊,就需要登入人民檢察院案件資訊的查詢系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