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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糾紛處理方式有哪些?

房屋拆遷 閱讀(2.54W)

一、房屋拆遷糾紛最新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房屋拆遷糾紛處理方式有哪些?

1.行政裁決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裁決申請可以由拆遷人、被拆遷人、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任何一方提出,但必須是與某拆遷事項有直接厲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當事人委託他人申請裁決的,應出具授權委託書。無行為能力人由其監護人代位申請裁決的,應出具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明。裁決申請應當在拆遷期限內提出。裁決申請書應當寫明以下內容:

(1)房屋拆遷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住址

(2)申請裁決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的來源,證人的姓名、住址

2、行政或司法強制

行政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拆遷管理部門提請公安部門強制拆遷。

司法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之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行政強制或司法強制只能選一種。

3、民事仲裁或民事訴訟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約定的搬遷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先予執行。

二、房屋拆遷的形式

1、人民政府組織統一拆遷。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專門委託的單位統一進行拆除、補償、安置等工作。它是國家提倡和鼓勵採用的拆遷方式,《拆遷條例》規定:“有條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實行綜合開發的地區,應當實施統一拆遷。”

2、自行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自己對被拆遷人進行拆遷安置和補償。主要拆遷業務人員必須在拆遷主管機關進行培訓,取得拆遷資格證書後才能上崗。

3、委託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將房屋拆遷的補償和安置工作委託他人進行。被委託人應當是取得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的單位。

房屋拆遷是需要由政府根據當地的城市建設和開發利用情況來作出的決定,相關情況是在統一的政策規定下來執行的,如果當事人對有關房屋拆遷的事項存在矛盾或者爭議的,可以根據上述不同的方式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