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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拆遷和住宅補償款一樣嗎?

補償標準 閱讀(2.53W)

一、商鋪拆遷和住宅補償款一樣嗎?

商鋪拆遷和住宅補償款一樣嗎?

門面房和住宅拆遷補償肯定是不一樣的,兩在房屋價值和補償專案上存在區別,門面房價值肯定要比住宅高,並且補償多了停產停業損失等專案。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第二十二條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違法建築拆除有補償嗎

一般情況下,拆除違建,拆遷者無需補償,但某些情形下,被拆遷者可獲得相關的賠償。

1、如果是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違章建築,拆遷人在拆遷違建的過程中,因拆遷給土地使用權造成損害的,應適當予以補償。如果土地使用權是通過出讓方式得來,違法建築人繳足了土地出讓金,但未到出讓年限的,拆遷人也應補償被拆遷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損失。如果土地使用權是通過劃撥方式得來的,拆遷人可以不補償使用該土地的違章建築人。

2、違章建築內的財產可以獨立於違章建築存在,系違章建築人的合法財產,依法應當受到保護。拆遷人在拆遷的過程中要注意先提醒被拆遷者,搬遷並保護好個人財產,拆遷人對違章建築內的財產不施加任何保護措施,造成被拆遷人財產受到損失的,被拆遷人可請求相應的賠償。

3、違建一般情形雖然不能獲得拆遷補償,但可申請拆遷賠償,拆遷人在拆遷過程中,由於拆遷程式和手段違法,侵害了被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權益時應當依法賠償損失。被拆遷人的利益受損的,可提出賠償損失的要求。

因此,商鋪拆遷的補償總體來說要高於住宅拆遷的補償。有一種情況除外,就是被拆遷的商鋪本來就屬於違規搭建的商鋪,那這種情況可能對商鋪就不會有補償。對商鋪拆遷的補償除了有商鋪本身的土地使用權,還有商鋪過去的價值以及未來可以產生的價值。而對住宅拆遷地的補償,就要看它的面積,房屋的新舊程度等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