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補償標準>

公益拆遷和商業拆遷補償到底有什麼不一樣?

補償標準 閱讀(1.1W)

一、公益拆遷和商業拆遷補償到底有什麼不一樣?

公益拆遷和商業拆遷補償到底有什麼不一樣?

商業拆遷必須建立在平等自願、意思自治的合同基礎上,被拆遷戶與開發商達成合意,不得強買強賣,不得強制拆遷。由於拆遷協議是雙方協商的結果,所以拆遷補償沒有法定要求的合理性

公益拆遷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式,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以“不低於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作為補償標準。市場價格是補償底線,補償可以高於或者等於市場價格,但不能低於市場價格。

二、商品房拆遷補償標準是什麼

1、房屋價值補償標準

這裡的房屋補償指的是對被徵收的國有土地上建築物價值進行的補償,按照不低於商品房徵收決定公告當日被徵收房屋類似的市場價格,並且請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這裡的市場價格,地級市政府部門都會依據每年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規律,制定出相應房屋市場價格表,供當地被拆遷的居民進行參考。不清楚自己區域被拆遷房屋的價格的,可以找當地政府建設部門進行諮詢或索取材料。對評估確定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

2、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俗稱過渡費)

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用,具體數額各市一般都已確定具體數額及計算方式,詳見各地出具標準,在這裡作者所列算的補償標準,是以大眾化被拆遷人自主搬遷和過渡方式進行的計算。如果拆遷人提供週轉房,則無需支付臨時安置費。

3、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該費用針對非住宅類房屋運營性房屋進行補償,因為屬個案,補償標準不能統一,一般是由徵收當事人進行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委託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4、補助和獎勵

補助包括困難補助和公攤補助。困難補助是針對貧困人員進行的補助,依據當地政府出具的標準確定;公攤補助針對所有被拆遷人的房屋公攤進行的額外補助,也會出具公攤補助標準。具體標準以各地相關部門公告為準,但該費用不是強制性,是否給付仍看當地政策。

5、房屋裝修補償及家電裝置移機補償

房屋裝修補償也是先由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家電裝置移機也是參照上述方式實施。不過為統一、方便,各縣市會依照市場價格出具具體的補償標準,具體數額以釋出時徵收拆遷時出具的補償標準為準。

公益拆遷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帶有強制性,它的補償政府會根據房屋的市場價值,被拆遷人的生活水平等多方面來進行,長遠生活有保障。商業拆遷是開發商帶有營利目的的拆遷,開發商和被拆遷人是平等的,需要被拆遷人和開發商進行補償協商,被拆遷人有權拒絕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