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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民間借貸二審很少推翻一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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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的民間借貸二審很少推翻一審嗎?

我國的民間借貸二審很少推翻一審嗎?

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法規定可知,如果是民間借貸案件,是不是二審就很少推翻一審判決這個問題,主要還是看一審的時候判決的事實認定是否非常清楚非常確定,還有證據是否非常的充分,最後就是看適用的法律是否非常正確。

民間借貸案件是不是二審能否推翻一審判決,主要是看一審判決事實認定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

1、原判決認定事實正確,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抗訴,維持原判。

2、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第二審法院應當撤銷原判,重新判決,並在判決中闡明改判的根據和理由。

3、原判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由二審法院查清事實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判。

4、發現一審法院有下列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1)違反法律有關公開審判的規定的。

(2)違反迴避制度的。

(3)剝奪或者限制了當事人的法定訴訟權利。

(4)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的。

(5)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第二審程式是指由於民事訴訟的當事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生效的第一審裁判而在法定期間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而引起的訴訟程式,是第二審級的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所適用的程式。

二、二審推翻一審判決的有兩種情況

二審推翻一審判決的有兩種情況主要包括,一是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或者量刑不當,二是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

二審判決為案件的最終生效判決,若是當事人不滿意該判決,可以向檢察院提出申訴,申訴期間不停止執行。申訴成功後,法院進入審判監督程式,即再審程式。

再審啟動的原因有以下這些: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有一點是需要注意的,二審法院針對的物件是特定的。那就是上訴人的上訴理由和相應的請求。而不是像一審那樣,審查全部的事實和證據了,只會根據上訴請求鎖定某些事實和證據,重新處理。基於這一點,必須謹慎處理。因為一旦錯過了這個機會,想要開啟再審程式是有一定難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