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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推翻一審對一審法官有影響嗎

判決執行 閱讀(2.8W)

一、二審推翻一審對一審法官有影響嗎

二審推翻一審對一審法官有影響嗎

一審判決被二審法院依法改判,一審法官是否會被追責、追究多大責任,要分情況進行討論。

1、一審法官完全按照“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裁判思維做出判決,並無任何主觀過錯,只是由於某些客觀因素作出了錯誤判決。比如一審時證據不足,到了二審時出現了新的證據,二審法院依照新的證據依法改判。這種情況下一審法官不具有任何過錯,是不會被追責的。

2、一審法官主觀上並沒有任何過錯,也沒有意志以外的原因影響他做出錯誤判決,只是因為自身業務水平不夠,在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上做出了錯誤判斷,因而作出了錯誤判決。這種情況下,二審法院依法改判後,一審法官雖然不會被明裡追責,但會影響他年終的績效考核。

3、一審法官有所偏私,故意昧著良心作出錯誤判決,比如存在沒有依法迴避、受賄、枉法裁判等違法事由。二審法院予以糾正後,有關單位當然會對其追責,輕則由法院內部進行處分、重則由紀委介入調查、甚至檢察院依法追究其枉法裁判罪的刑事責任。

二、二審推翻一審的條件

一是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或者量刑不當,二是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第二審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進行審理後,應按先列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1、原判決認定事實正確,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抗訴,維持原判。

2、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第二審法院應當撤銷原判,重新判決,並在判決中闡明改判的根據和理由。

3、原判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由二審法院查清事實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判。

法院的判定裁決是有法律效力的,不過是依法進行判定的。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的判定裁決不服氣的情況下,可以在受到判定裁決書十五天之內進行上訴,不可以超過法定的上訴時效,否則人民法院不會再進行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