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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非法集資主要形式有哪些?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6.26K)

目前非法集資主要形式有哪些?

一、非法集資主要有哪幾種?

根據《關於進一步打擊非法集資等活動的通知》(銀髮[1999]289號)的相關規定,“非法集資”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通過發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

(2)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

(3)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4)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集資;

(6)利用傳銷或祕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7)利用果園或莊園開發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二、什麼是非法集資?

其特點是: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准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二、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會不特定的物件籌集資金。這裡“不特定的物件”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三、怎樣識別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的形式多樣,隱蔽性和欺騙性越來越強,如何識別和防範非法集資?有關部門建議:

1.要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提高識別能力,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專案進行冷靜分析,避免上當受騙。

2.要結合非法集資的基本特徵,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准;是否承諾回報,非法集資行為一般具有許諾一定比例集資回報的特點。

3.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投資往往伴隨著高風險,不規範的經濟活動更是蘊藏這巨大風險。

4.要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參與者投入非法集資的資金及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目前非法集資主要形式有哪些?目前最經常見到的就是向彩票、辦理會員卡、辦理債務憑證、傳銷等非法手段進行非法集資。非法集資擁有速度快、不受法律影響等特點所以大家一定要小心,提高自身防範意識,對於街邊以及生活中的小廣告一定要小心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