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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佔罪與盜竊罪區別有哪些?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22W)

侵佔罪與盜竊罪區別有哪些?

生活中,很多人都不能明確的區分侵佔罪與盜竊罪,其實侵佔也好,盜竊也罷,主要是看佔有人是合法佔有,還是非法佔有,當然,合法佔有並不代表就是有權佔有,這也是很多人混淆兩者的原因所在。下面我們簡單做二者的區別。

侵佔罪與盜竊罪區別:

(一)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者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或者拒不交出的行為。遺忘物是指經過某地方將某物遺留於該地,雖然已經失去對物控制但所有人仍大體能夠確定物體在一定人、一定範圍的控制之下。如果是遺失物,即將某物遺失在不特定的場所,可能處於不特定的公眾控制之下,在這種情況下,拒不返還只能以民事法律解決。

(二)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祕密地多次竊取或者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三)盜竊罪與侵佔罪的區別:最根本的區別是盜竊罪是將別人佔有的財物非法佔為己有,而侵佔罪是以非法所有的目的將自己佔有的他人財物變為歸自己所有。

1.犯罪故意產生的時間不同。盜竊罪的行為人是在沒有佔有公私財物之前就產生了非法佔有的目的,而侵佔罪的行為人是在持有公私財物之後才產生非法佔有的犯罪故意。

2.犯罪物件不同。盜竊罪的物件是他人所有、管理、持有的公私財物,公私財物在被害人的控制之下,而侵佔罪是行為人也已持有的公私財物,該公私財物已在行為人控制之下。

 3.客觀方面同。盜竊罪客觀方面表現為祕密竊取行為,行為人採取自以為不會被財務的所有人、保管人、看護人、持有人等發覺的方法竊取財物;而侵佔罪客觀方面表現為侵佔行為,即將自己已經控制的公私財物非法佔有。

因此,詳細區分侵佔罪與盜竊罪,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清楚佔有的含義。只要明白佔是否合法,那麼侵佔罪與盜竊罪也就很好區分。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資料,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若還有疑問,請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

    侵佔,在我們生活中發生很多,盜竊罪更是數不勝數,不管是公交車上還是商場、遊樂園,處處都上演著盜竊的案例,但當我們權益受侵害時,是否能區分兩者的區別就顯得至關重要了,希望大家在生活中引起注意,若還有不懂得地方,請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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