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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 盜竊罪和詐騙罪有哪些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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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的訴訟時效是多久,盜竊罪和詐騙罪有哪些區別?

對於每一個罪名而言,都有其追訴時效,不過刑事犯罪的追訴時效是根據其量刑的幅度來確定的。那麼具體到盜竊犯罪,大家知道其追訴時效是多久嗎?關於這方面的知識,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請閱讀下文了解詳情。

一、盜竊罪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刑法關於追訴時效,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中國刑法還規定,在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以後,逃避偵查或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盜竊罪一般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不過也有特殊的情況,也就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在這樣的情況下,其追訴期限最長為15年。

二、盜竊罪和詐騙罪的區別

1、盜竊罪和詐騙罪的概念及構成要件存在明顯差別。根據我國《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祕密竊取他人佔有的數額較大的財物,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行為。盜竊罪的行為是竊取他人佔有的財物,竊取是指違反被害人的意志,將他人佔有的財物轉移為自己或者第三者(單位)佔有。根據我國《刑法》第266條的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既遂的構成要件內容為:行為人實施欺騙行為;受騙者產生錯誤認識;對方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或者第三者取得財產;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

2、盜竊罪與詐騙罪所採取的犯罪手段有所區別。盜竊罪和詐騙罪雖然都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佔有他人數額較大的財物,但所採取的犯罪手段不同。盜竊罪表現為祕密竊取,犯罪分子採取公私財物所有人、保管人未發覺的手段、方法,將財物據為己有,如順手牽羊、深夜撬門扭鎖、公共場所扒竊的手段等。詐騙罪表現為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常見的詐騙方法有編造謊言、假冒身份、偽造文書或者證件、塗改單據等,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後主動處分自己的財產。

3、在行為人已經取得財產的情況下,盜竊罪與詐騙罪的關鍵區別在於被害人是否基於認識錯誤而處分財產。盜竊罪是違反被害人的意志,詐騙罪是使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如果不存在被害人處分財產的事實,則不構成詐騙罪。受騙者在處分財產時必須有處分意識,即意識到自己將某種財產轉移給行為人或者第三者佔有,但不要求對財產的數量、價格等具有完全的認識。對於盜竊罪和詐騙罪的區別,我們可以根據一個案例來進一步的說明。

根據上文的解答可知,針對盜竊犯罪,由於法律規定的量刑幅度不同,因此在不同的量刑幅度下追訴時效是不一樣的。有的情況下是10年,而有的情況下則是15年,具體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斷。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