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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前財產保全保全期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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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訴前財產保全保全期的規定是什麼?

訴前財產保全保全期的規定是什麼?

訴前財產保全保全期的規定是15天之內應當提起訴訟活動,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二、訴前保全的條件:

1、 案件必須是給付內容的訴訟。

2、 債權、債務關係明確。申請訴前保全的利害關係人,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其對被申請人有財產上的權利。

3、 因情況緊急,不立即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4、 必須在訴訟前申請。

5、 必須由利害關係人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

6、 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

三、財產保全申請書範本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族,住址:××市××區××路××號××室,身份證號碼××××××××××,聯絡方式:×××××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族,住址:××市××區××路××號××室,身份證號碼××××××××××,聯絡方式:×××××

請求事項:申請對被申請人的下列財產進行查詢及保全:

(寫明財產的位置、數量、金額等情況)

事實和理由:申請人因與被申請人 糾紛,於 年 月 日向你院起訴在案(或申請人即將提起訴訟)。

財產保全在我們國家是非常重要的一種措施,當然了,很多的人員在還沒有提起訴訟活動之前,就已經進行財產保全的申請,這也是符合法律當中的規定。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不同判斷,從而來決定是否同意財產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