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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訴對方惡意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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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起訴對方惡意訴訟?

如何起訴對方惡意訴訟?

起訴對方惡意訴訟的方式是:收集對方虛假訴訟的相關證據,向轄區內的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後交由法院裁判;公安機關不予處理的,當事人可以收集對方虛假訴訟的相關證據,寫好自訴狀,向虛假民事訴訟案件的受理法院所在地或者執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由法院立案審理。

二、惡意訴訟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惡意訴訟是指當事人利用虛假的事實向法院提起訴訟,利用訴訟這一特定的法律程式來獲取自己不正當利益的訴訟行為。其構成要件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1、當事人具有主觀的惡意,意圖使對方當事人受到損害而為自身謀取利益;

2、當事人須向法院提起訴訟,利用法院審判程式和法律的強制力使對方當事人受到損害;

3、對方當事人受到訴訟的困擾並因此受到損害;

4、當事人一方的獲利與另一方受損害之間具有因果聯絡。當然,還有一個問題,惡意訴訟的成立不應該以訴訟勝利為標誌,因為損害對方當事人的利益和自身不法利益的實現與訴訟勝利並沒有因果聯絡,因此,只要是當事人滿足前面四個要件,達到了其某種預期的目的,就應當成立惡意訴訟。

三、惡意訴訟的情形有哪些?

1.民事程式的惡意訴訟。

民事程式的惡意訴訟是指對民事訴訟程式的惡意提起,而意圖使被告在訴訟中由於司法機關的判決而受其害。在這種侵權行為中,形式上的加害人是法院,是惡意訴訟人故意提起訴訟程式,在訴訟過程中法院作出錯誤判決,使被告受到損害。

2.刑事程式的惡意告發。

刑事程式的惡意告發就是惡意提起刑事訴訟程式,使該程式中的被告在該訴訟程式中受到損害,惡意告發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侵權行為。

3.濫用訴權。

濫用訴權的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有民事程式或者刑事程式的訴權,但是其提起的訴訟所追求的訴訟目的不是正當訴權的訴訟目的,而是正當訴訟目的以外的非法目的,並造成受害人損害,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行為。

當事人具有主觀的惡意,意圖使對方當事人受到損害而為自身謀取利益。當事人須向法院提起訴訟,利用法院審判程式和法律的強制力使對方當事人受到損害,才能構成惡意訴訟。如果案件的情況很複雜的,建議委託專業的律師來對案件進行代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