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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欠錢不還如何起訴?

欠款追討 閱讀(3.17W)

一、對方欠錢不還如何起訴?

對方欠錢不還如何起訴?

1、寫好起訴書;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借錢不還,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如起訴需要攜帶證據、準備影印的借條、起訴書,身份證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簡易程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式6個月內審結。費用一般是欠款數額4%繳納訴訟費,以後誰輸了,誰支付。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欠錢不還去哪裡提出訴訟?

1、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訴

別人欠錢不還的,就到欠錢人的戶籍所在地或者是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現在到戶籍所在地的起訴相對較少,像借錢給外來打工者,後來不還的,要到他原來的戶籍所在地起訴是不實際,因此,通常到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就可以認定為經常居住地了。

2、到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

履行地是指當事人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地點。借款糾紛中,出借方要承擔出借款項的義務,借款方也有還款的義務,因此出借方與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地點。所以在別人欠錢不還的情況下還可以在自己借出錢的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最後,當事人到法院起訴之前還要注意證據的收據,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即使管轄的法院對了,法院也有可能不受理。合同的標的額比較大,證據難於收集時,可以找個律師協助處理。

債權人準備好借款合同借款協議之後,向當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先會就雙方的問題進行調解,調解無效後進入庭審階段,通過庭中辯護庭內審理,最後下達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