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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對違約提起訴訟的約定如何起訴?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5.99K)

一、工程合同對違約提起訴訟的約定如何起訴?

工程合同對違約提起訴訟的約定如何起訴?

1、由於工程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對如果產生糾紛,事先未約定法院訴訟、還是仲裁,即合同中不存在約定管轄或仲裁的條款,因此,承包人應以直接到法院起訴的方式維權。

2、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發生的結算糾紛,屬於合同糾紛。《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3、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系指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因為乙公司工商註冊登記在北京市海淀區。

4、本案工程在北京市朝陽區,因此,承包人因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而發生的施工行為主要在朝陽區,即該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在北京市朝陽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以施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5、由上可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系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兩個法院對本案均有管轄權,承包人作為原告,有權進行選擇。

6、承包人作為原告,在作出上述選擇時,應當考慮下列因素:如果工程糾紛需要在訴訟中由法院委託第三方進行工程造價鑑定,宜選擇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以便到實地測量工程。

二、工程合同糾紛提起訴訟應提供的證據

第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公民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登記資料,如《營業執照》副本、工商註冊登記資料或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建設工程法律關係成立後有變更的,應提交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

第二、證明建設工程合同關係成立的證據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增減工程量的補充合同或備忘錄、現場工程簽證單等;

第三、證明建設工程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工程預、決算報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款憑證和收款憑證;

3、當事人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共同確認的證據。如工程驗收、結算憑證、質檢報告等。

第四、提交訴訟請求的計算依據

1、支援訴訟請求的計算方法及計算清單,如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計算清單;

2、當事人認為應當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證據。

我們在日常的生活當中,難免會遇到所簽訂的合同一方違約的情況,此時我們就應當注意和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避免在產生違約糾紛時候無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