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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對方撤訴該如何辦 | 需要承擔什麼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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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對方撤訴該如何辦?需要承擔什麼法律後果?

在婚姻生活中,一旦出現了不可調和的矛盾,很多人都會選擇離婚。離婚方式可以選擇協議離婚,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有時候一方在申請訴訟離婚後,想要撤訴,起訴離婚對方撤訴該如何辦?可以撤訴嗎?需要承擔什麼法律後果?今天小編就對相關問題進行介紹。

一、起訴離婚後可以撤訴嗎

起訴離婚後,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請撤訴,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後,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符合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都會裁定準予撤訴:

(1)申請撤訴的人是提起訴訟當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過特別授權的委託代理人。

(2)申請撤訴是出於自願而非受人強迫。

(3)申請撤訴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即撤訴不得侵犯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規避法律。

(4)申請撤訴必須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準予撤訴,則不再繼續行使審判權,訴訟即告終結。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各月內又起訴,人民法院不會再受理。

起訴離婚後撤訴還需要本人去嗎

1、原告提起的離婚訴訟,需要本人去提起離婚撤訴。

2、如果原告有代理人,那麼可以讓代理人辦理撤訴。

3、不按時出庭會被視為撤訴、未按期繳納案件受理費也會被視為撤訴。這些按自動撤訴的行為不需要本人再去辦理。

離婚撤訴的法律後果

二、離婚撤訴帶來的法律後果有哪些呢?

1、原告撤訴後,等於離婚案件的審理屬於未訴狀態。如果第二次起訴離婚,仍然視為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法院不判離,那麼原告還要再進行第三次起訴。

2、原告撤訴後,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必須要過六個月。(如有新情況、新理由可不受六個月限制,但實際中新情況、新理由的舉證非常困難。)

3、原告撤訴後,可能涉及對方過錯的證據被毀損或收集離婚的新證據更加困難。

4、原告撤訴後,雙方達成的離婚協議可能顯失公平。

5、原告撤訴後,本次訴訟程式終結,如再次起訴,訴訟審理期限重新計算,無形增加離婚訴訟的時間成本。

原告的離婚撤訴申請,人民法院需要進行審查,但只要不存在侵害國家、集體、他人利益,也不存在脅迫的情況下,一般都會准許。但一旦撤訴所帶來的法律後果我們可以看出是存在一定風險的,一方增加當事人再次離婚的時間成本,另一方面增加了再次起訴離婚的難度。

除了原告與被告和好的情形外,離婚撤訴還是不要輕易決定。

綜上所述,大家應該瞭解了“起訴離婚對方撤訴該如何辦?可以撤訴嗎?”這一問題的答案。根據上述材料,我們知道起訴離婚之後,是可以進行撤訴的。但是要注意撤訴之後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後果。如果原告在六個月之內又提起訴訟,如果沒有新的原因,法院將不會受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