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判決執行>

一審二審法官會溝通嗎

判決執行 閱讀(2.04W)

一、一審二審法官會溝通嗎

一審二審法官會溝通嗎

事實上,一審二審法院的法官一般不會直接溝通,但在二審過程中,如果法官需要一審的相關資料,會進行調取。當事人在一審結束之後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原一審法院應將相關的證據等材料移送到上級人民法院,以供調取。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四條

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迴避:(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審判人員接受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迴避。審判人員有前款規定的行為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上訴的條件有哪些?

上訴權主體只要不服第一審判決、裁定,並在法定期限內依法提出上訴,人民法院就應當受理,並引起第二審程式。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才能提出抗訴。具體表現為:

1、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2、有確實、充分證據證明有罪而判無罪,或者無罪判有罪的;

3、重罪輕判、輕罪重判,適用刑罰明顯不當的;

4、認為罪名不正確,一罪判數罪、數罪判一罪,影響量刑或者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的;

5、免除刑事處罰或者適用緩刑錯誤的;

6、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嚴重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的。

事實上,一審二審法院的法官一般不會直接溝通,但在二審過程中,如果法官需要一審的相關資料,會進行調取。當事人在一審結束之後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原一審法院應將相關的證據等材料移送到上級人民法院,以供調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