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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超市摔倒應如何處理 | 孕婦超市摔倒如何認定責任

公共安全 閱讀(2.95W)

一、孕婦超市摔倒應如何處理

孕婦超市摔倒應如何處理?孕婦超市摔倒如何認定責任

第一要務都是將準媽媽扶起來,一定不要用力去拽,以免拉傷了準媽媽。送準媽媽去醫院,雖然摔倒的風險並不大,但為了穩妥,還是去醫院讓醫生檢查下比較放心。根據準媽媽摔倒時著地部位不同而分別對待,醫生一般會問準媽媽是怎麼摔倒的,倒下時是哪個部位最先著地的。每個摔倒的準媽媽倒地情況不同,有跪著著地的,也有仰面倒地的,還有腹部直接著地的。一般情況下,如果不是腹部直接著地的話,醫生檢查後會讓準媽媽回去;但如果正好碰到了腹部,醫生根據情況可能會要求準媽媽留院觀察。

二、孕婦在超市摔倒應如何認定

1、民事責任方面的認定

對於消費者在接受服務過程當中受到損害的權利保障,最高院《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都有規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規定,“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第十一條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本案黃某進入超市,是以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為目的,是作為一名消費者進入超市的,超市作為一個經營百貨零售的大賣場,符合“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的條件,超市應當負有保證消費者黃某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人身安全不受損害的義務。

2、舉證責任方面

根據《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責任分配原則,作為顧客的孕婦,應就其在超市商場內發生了損害事實及產生的損害後果承擔舉證責任,超市應當就其對孕婦損傷不存在過錯或者存在其他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超市對孕婦在其超市內摔倒受傷的事實無異議,法院予以確認。孕婦在舉證期限內向法庭提交了醫療費收據等相關證據,其舉證義務已完成。

3、賠償責任的分配

賠償責任的分配,要求充分體現民法中的公平原則,根據當事人的過錯程度承擔其相應責任,維護民事主體利益均衡,超市作為超市經營者應該有保持地面乾爽、採取相應的防滑措施、並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誌的義務,而其未盡合理限度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孕婦摔倒受傷,故應對孕婦承擔主要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對於對於孕婦超市摔倒應如何處理以及孕婦在超市摔倒應如何認定這兩個問題,本站小編提示大家,孕婦在超市摔倒後應及時送醫檢查,再通過其他方式保留醫療憑證和聯絡好證人,及時向超市提出賠償要求,協商不成應及時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超市賠償。想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張家口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