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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顧客摔傷保潔公司賠償是怎樣的

公共安全 閱讀(1.3W)

去超市購物已經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大便利,我們也在逛超市的過程中享受到了很多樂趣。但生活中總有意外發生,如果我們在超市購物的過程中不留神摔傷該誰為此承擔責任呢?超市顧客摔傷保潔公司賠償是怎樣的,本站小編為大家簡單講一下。

超市顧客摔傷保潔公司賠償是怎樣的

一、物業管理條例對消費者的保護

保潔服務法律風險的產生是基於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就商場廁所管理而言,不可能完全避免購物者洗手後不甩水,或者甩水後每一分鐘都擦乾,所以地面溼滑的問題也不可能完全避免。物業服務公司按照質價相符的原則配備相應廁所保潔人員,按照合同規定進行保潔作業,就應該算是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保潔義務。

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消費者安全的保護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8條第2款規定,“賓館、商場、餐館、銀行、機場、車站、港口、影劇院等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如果商場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致使顧客在商場滑倒,造成顧客人身損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8條的規定承擔責任,根據該條規定,“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由此可見,顧客因在商場內滑倒受到損害,商場經營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應當向顧客承擔侵權責任。

關於賠償專案,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可以進行索賠。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關於證據,會涉及到原被告身份資訊、主體資格資訊,相應票據,傷殘鑑定材料等。關於傷殘等級,需要經過相應司法鑑定部門鑑定方可確定。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就超市顧客摔傷保潔公司賠償的問題為您做出的相關解答。通常,發生人身傷害事件後,在物業服務公司完全履行保潔義務的情況下,受害方會以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為由要求物業服務公司進行賠償。而人民法院會根據物業服務公司在安全保障進行綜合評判,確定物業服務公司是否應該進行賠償以及承擔賠償責任的比例,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西寧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