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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借道時摔傷了超市是否要賠償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3.26W)

賠償指對損失、損壞或傷害的補償;對受害的一方補償或賠款。要對責任進行認定,如果是超市的責任是要賠償的。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在超市借道時摔傷了超市是否要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