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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顧客受傷保險賠償如何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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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顧客受傷保險賠償如何請求?

超市顧客受傷保險賠償如何請求?

對於消費者在接受服務過程當中受到損害的權利保障,最高院《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都有規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規定,“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第十一條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也規定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我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同時規定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複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所以當我們消費者在超市等地方遭遇到損害時我們可以直接讓保險公司給付賠償金,然後又由保險公司再向超市或者第三人索賠,但是我們在向保險公司要求保險金時,要注意證據的保全,並且把自己所花的費用憑證也要做好儲存,這樣保險公司才會予以賠償,當然,如果我們遇到此類問題自己不能解決時我們也可以去請求專業人士協助,這樣能節約我們的時間,也使我們更有效率去解決這類事情。相信大家讀完以上內容已經瞭解我們購物時超市顧客受傷保險賠償的請求方面的知識了,希望這篇文章對您有所幫助。瞭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鎮江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