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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出工傷人員待遇處理由誰來承擔?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1.37W)

公司登出工傷人員待遇處理由誰來承擔?

一、公司登出工傷人員待遇處理由誰來承擔?

根據《關於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17號)檔案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因關閉、破產等原因辦理登出的,應當持批准檔案或相關證明,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登出手續,其已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兩類工傷職工(即:在職1至4級工傷職工、退休工傷職工),後續發生的屬於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工傷保險待遇,繼續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兩類工傷職工以外的其他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關係終止登出手續,其中對在職5至10級工傷人員,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本市有關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二、公司登出步驟

清算

公司到登記機關辦理公司登出程式之前一定要依法進行公司清算,包括終止生產經營銷售活動、了結公司事務、了結民事訴訟、清理債權和債務和分配剩餘財產等。

公司不論是何性質的清算,均應依下列步驟展開:

1、成立清算組。

2、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接管公司財產、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登出公司法人資格並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清算費用、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繳納的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終結清算工作。

在清算進行完以後,才能進行登出。

登記

公司登出過程需要分別去以下7個部門或機構辦理相應賬戶登出: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社保費用,然後登出公司社保賬號。

2、稅務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稅款或費用,然後登出公司的國、地稅。

3、報紙媒體:公司需自行登報公示,宣告公司即將登出。

4、工商局:辦理公司登出備案,登出營業執照。

5、開戶行:登出公司開戶許可證和銀行基本戶等其他賬戶。

6、質監局:到質監局登出公司的許可證例如生產許可證。

7、公安機關:登出公司印章的法律效應(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綜合上面所說的,一般我國法律規定公司在登出之前都必須要把公司所有的職工安頓好才能讓公司進行登出,而對於有工傷的職工,一般只要購買了工傷保險,那麼保險部門就會進行承擔,所以,只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走,一般就會處理好所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