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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工傷工資待遇由誰承擔?

工傷保險 閱讀(1.32W)

一、勞務派遣工傷工資待遇由誰承擔?

勞務派遣工傷工資待遇由誰承擔?

1.勞務派遣工在勞務派遣工作時造成的工傷,應該由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公司)承擔。參照《工傷保險條例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分立、合併、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

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2.在有醫院開具的工傷醫療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原工資待遇發放,參照《工傷保險條例》

二、勞務派遣的含義

一般經省市勞動人事部門廳批准可成立專業的人力資源服務公司,主營業務有人力資源外包,人力資源派遣以及通過招聘網為 企業提供人才的供應資訊,為個人提供求職登記,推薦工作;同時也為企業提供代理招聘會的舉辦,法律法規的諮詢等工作。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但不少用工單位在各種型別、各種時間長度的工作崗位上都實施了勞務派遣,甚至在其主營業務崗位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 隨著1995年《勞動法》的實施,我國已經消除'正式工'、'臨時工'的二元用工體制。勞務派遣的濫用,導致了新的二元用工體制。《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出現了新的'正式員工'、'被派遣勞動者'二元用工體制。在用工單位中,被派遣勞動者承擔第一線工作,為企業發展做出最直接貢獻,卻成為'二等'員工群體。

勞務派遣現在成為很多企業規避勞動風險,降低人工成本的一種方式,在各行各業都有存在,在這個過程中,對於勞動者來說會存在一定的風險,比如一些不負責任的勞務派遣公司在發生工傷風險時無力承擔相應的賠償,導致勞動者無法獲得相應的賠償,導致治療的延誤,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