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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式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出口合同 閱讀(1.84W)

當與國外一些企業進行合作時,需要進出口合同進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式的具體內容是什麼?進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式有著完善的一系列的步驟和具體操作內容。接下來,進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式具體內容由本站小編為您詳細解答。

進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式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進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式

一、備貨

凡按約定條件和國家規定必須法定檢驗的出口貨物,在備妥貨物後,應向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申請檢驗,只有經檢驗出具商檢局簽發的檢驗合格證書,海關才放行,凡檢驗不合格的貨物,一律不得出口。

二、申請報驗

應填製出口報驗申請單,向商檢局辦理申請報驗手續,該申請單的內容,一般包括品名,規格,數量或重量,包裝,產地等項,在提交申請單時,應隨附合同和信用證副本等有關檔案,供商檢局檢驗和發證時作參考。

三、催證

在按信用證付款條件成交時,買方按約定時間開證是賣方履行合同的前提條件,尤其是大宗交易或按買方要求而特製的商品交易,買方及時開證更為必要;否則,賣方無法安排生產和組織貨源,在實際業務中,由於種種原因買方不能按時開證的情況時有發生,因此,我們應結合備貨情況做好催證工作,及時提請對方按約定時間辦理開證手續,以利合同的履行。

四、審證

在實際業務中,由於種種原因,買方開來的信用證常有與合同條款不符的情況,為了維護我方的利益,確保收匯安全和合同的順利履行,我們應對國外來證,按合同進行認真的核對和審查。

五、改證

在審證過程中如發現信用證內容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區別問題的性質,分別同有關部門研究,做出妥善的處理,一般地說,如發現我方不能接受的條款,應及時提請開證人修改,在同一信用證上如有多處需要修改的,應當一次提出。對信用證中可改可不改的,或經過適當努力可以辦到而並不造成損失的,則可酌還必須處理,對通知行轉來的修改通知收內容,如經稽核不能接受時,應及時表示拒絕,如一份修改通知書中包括多項內容,只能全部接受或全部拒絕,不能只接受其中一部分,而拒絕另一部分。

六、租船訂艙

按CIF或CFR條件成交時,賣方應及時辦理租船訂艙工作,如系大宗貨物,需要辦理租船手續;如系一肌雜貨則需洽訂艙位,各外貿公司洽訂艙位需要填寫拖運單,託運單是託運人根據合同和信用證條款內容填寫的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辦理貨物託運的單證,船方根據託運單內容,並結合航線,船期和艙位情況,如認為可以承運,即在託運單上籤章,留存一份,退回託運人一份。

七、後關

出口貨物在裝船出運之前,需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出口貨物辦理報關時必須填寫出口貨物報關單,必要時還需要提供出口合同副本,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商品檢驗證書,以及其它有關證件,海關查驗有關單據後,即在裝貨單上蓋章放行,憑以裝船出口。

八、投保

凡按CIF條件成交的出口合同,在貨物裝船前,賣方應及時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辦理投估手續,出口貨物投保都是逐筆辦量,投保人應填制投保單,將貨物名稱,保險金額,運輸路線,運輸工具,開航日期,投保險別等一一列明,為了簡化投保手續,也可利用出口貨物明細單或貨物出運分析單來代替投保單,保險公司接受投保後,即簽發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九、制單結匯

按信用證付款方式成交時,在出口貨物裝船發運之後,外貿公司應按照信用證規定,及時備妥繕制的各種單證,並在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有效期內交銀行辦理議付和結匯手續。在制單工作中,必須高度認真和十分細緻勤勤懇懇實做到“單證(信用證)相符”和“單單一致以利及時,安全收匯。

十、海關發票

在國際貿易中,有些進口國家要求國外出口商按進口國海關規定的格式填寫海關發票,以作為估價完稅,或徵收差別待遇關稅,或徵收反傾銷稅的依據。此外,也可供編制統計資料之乒。

十一、檢驗證書

檢驗證書包括品質檢驗證書,重量檢驗證書。數量檢驗證書,獸醫檢驗證書,衛生檢驗證書,價值檢驗證書和殘損檢驗證書等,窨提供何種檢驗證書,應事先在檢驗條款中作出明確規定。

進出口合同在進行貨物進出口時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因此進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式的詳細步驟要仔細瞭解,關於備貨、審證、制單結匯、海關發票檢驗證書等重要步驟要嚴格按照要求具體執行,以保證進出口貨物的順利進行,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